物业条例
北京市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审议稿)
为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首环建管[2019]5号)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和工作制度的通知》(首环建管办[2019]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法治先行,依法治废;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以上率下,主体履责;坚持突破难点,建立互信。
(二)主要目标
加强垃圾分类的科学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养成。2020年,昌平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镇(街道)占比达到90%以上;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昌平区垃圾分类坚持“干湿分开、资源回收”的技术路线,按照终端分类处理工艺,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标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暂存要求。居住小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单位垃圾分类的基本品类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收集容器由标识、文字和颜色(绿、蓝、红、灰)构成。
(二)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分类
1.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强制分类。把强制分类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和区发改委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好本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2.推动各类学校、医院等单位实施强制分类。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等行业管理单位,以及车站、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有专业资质的收运企业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
3.推动经营性场所开展强制分类。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各类经营性场所,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配合区城管委、属地镇(街道)和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强制分类全覆盖。
(三)提升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水平
1.分类投放环节。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等相关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到设置合理、标识醒目。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垃圾分类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基本分类组合设置投放站点,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交投点,分类投放站点应公示垃圾分类常识。有条件的社区应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暂存点。
各社区应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可采用固定式、流动式和组合式等模式,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分布点位、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责任单位名称、收运负责人、收运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例如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管理制度和信用账户,通过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重点推动厨余垃圾居民自主分类和提高分出质量。积极鼓励推广方便居民投放和改善投放环境的可降解垃圾袋、厨余垃圾自动破袋、桶内快速除臭及垃圾袋自动封扎等技术。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投诉机制,鼓励邻里提醒,守望相助,发现乱投垃圾和混装混运行为,居民可向区城管执法局(分队)拨打电话举报。
2.分类收集环节。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根据小区实际,采用“桶换桶”、“桶车对接”等分类收集模式,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区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将小区收集暂存的有害垃圾运至危险废物处置厂进行处理。区城管委按照垃圾分类实际需求,制定密闭式清洁站改造提升计划,逐步推进垃圾楼、中转站等设施增补和改造。在条件适合的区域,可采用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分选方式作为补充。
3.分类运输环节。鼓励垃圾运输企业建立“绿色车队”,统一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涂装和标志标识,公示单位名称和电话,易于群众识别监督。逐步推行实施分类运输车辆身份识别、行驶轨迹、称重计量等信息实时监控。
(四)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继续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落实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在物业管理齐全、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的镇(街道)优先开展。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考核验收办法》,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分年度实施示范片区创建验收工作。强化示范片区日常检查,建立垃圾分类“日抽查、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曝光典型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创建验收合格的示范片区以三年为考核周期,持之以恒把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做细做实。
(五)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
各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地区推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农村垃圾分类政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大力推广辛庄经验。强化农村和城市垃圾分类一体化协同推进,2020年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全覆盖。
(六)“回天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创建工作
加快实施“回天”地区一镇六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安排专人指导分类投放;推行“两桶一袋”“桶换桶”、定点定时投放等收集方式,采取“桶车对接”等运输方案,实现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增一减”。坚持政府引导、物业主责、居民自治、企业参与、法治保障,鼓励志愿服务、专业承包、积分奖励等多种形式,探索适合居民、便于操作的垃圾分类模式,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单位实行强制分类运输。到年底,所有镇街全部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七)加强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交接垃圾环节设置交易场景,生活垃圾投放与收集企业、收集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处理设施之间,应对各品类分类垃圾的来源、重量和收运去向等进行确认,厨余垃圾要引入质量判定流程,可回收物要记录具体回收品类和重量,信息实时上传到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
(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厉行节俭,使垃圾分类减量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鼓励各类企业商会及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服务、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引导企业行为,推广先进技术,落实垃圾产生者分类和减量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实施“光盘行动”,在餐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实施包装物回收。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落实党政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宾馆、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开展旧货交易,逐步推行净菜上市。
(九)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
各镇(街道)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挥党建引领、宣传动员、督促引导、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借助党员“双报到”,鼓励党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党员家庭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组织街巷长、“小巷管家”、楼门长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在胡同街巷、楼门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榜。动员社会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入户宣传、现场指导、投放监督。各镇(街道)明确垃圾分类监督负责人,建立垃圾投放收集环节巡回监督检查机制。
(十)加强宣传动员
1.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现有专栏宣传基层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典型人物。重点抓好垃圾分类知识普及,联合政务APP、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推送垃圾分类知识,推广移动端垃圾分类知识速查服务,掀起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潮。
2.着力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全区各镇(街道)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传,组织社区小课堂培训,充分发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社区张贴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挂图、条幅海报、标语口号,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区教委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及学前教育教学。到2020年底,昌平区各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3、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作用。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动员“小巷管家”和城市管理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
(十一)发挥垃圾和执法强制作用
依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区城管执法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方案,严格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处置违规行为。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采用先教育劝阻、再书面警告、后执法处罚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制度
区政府设立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由区城管委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工作例会、拉练调研、信息报送、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在联席会议上,传达领导指示,通报工作进展,部署工作任务,曝光典型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创新。
(二)压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全区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抓出成效。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台账,认真组织实施。全区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建立自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建立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公用〔2018〕2895号),建立垃圾分类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垃圾排放登记系统,并作为垃圾分类重要抓手,计量垃圾分类成效;二是聘请第三方进行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和责任;三是补充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系统管理。
(四)建立管行业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坚持“管行业管垃圾分类”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管理工作职责,督促和要求本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配合各镇(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建立本行业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按照行业规范做好垃圾分类宣传、管理、运行等工作。镇(街道)牵头强化综合执法,建立区、镇(街道)联动机制,条块结合,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日常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综合考评通报。行业主管和各镇(街道)条块结合开展垃圾分类管理检查监督工作。
(五)建全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首环建管[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分类培训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附件:1、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重点工作任务
2、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附件一:
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重点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1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标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暂存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制定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 2020年1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2 配合市级部门修订完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站)设置规范。 2020年2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3 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小区暂存点和街道中转点的设置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在适宜位置设置暂存点和中转点。 2020年2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4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技术规范及运行管理规定。鼓励垃圾运输企业建立“绿色车队”,统一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涂装和标志标识,公示单位名称和电话,易于群众识别监督。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管执法局
5 配合市级部门制定社会单位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分类质量判定标准和管理流程,以及厨余垃圾控水控杂工作措施等,推广就地预处理技术及设备。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管执法局
6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推广可降解垃圾袋、厨余垃圾自动破袋、桶内快速除臭及垃圾袋自动封扎技术。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二、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分类
7 制定本级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单位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1月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8 制定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同时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1月 区教委
沙河大学城高教园管委会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9 制定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实施。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1月 区卫生健康委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10 制定本单位和旅游景区、宾馆等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实施。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1月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11 制定本单位和行业管理范围内单位、体育场馆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体育局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12 制定本单位和区属各国有企业单位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国资委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13 制定本单位和所属公园绿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道)
14 制定本单位和所属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商超、市场等生活垃圾分类方案,配合属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商务局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15 制定本单位和所属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配合属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国资委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16 制定本单位和所属行业管理范围内的超市、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配合属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完善基础信息台帐(包括分类设施、分类合同、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 2020年4月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三、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
17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等相关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到设置合理,标识醒目;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组合,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交投点,分类投放站点应公示垃圾分类常识。 2020年4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18 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可采用固定式、流动式和组合式等模式。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分布点位、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责任单位名称、收运负责人、收运时间、地点等信息。 2020年4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19 制定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管理的工作措施。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应与具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020年1月 区住建委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20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根据小区实际,采用“桶换桶”、“桶车对接”等分类收集模式,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 2020年4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21 制定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将小区收集暂存的有害垃圾运至危险废物处置厂进行处理。 2020年1月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22 按照垃圾分类实际需求,制定密闭式清洁站改造提升计划,逐步推进垃圾楼、中转站等设施增补和改造。在条件适合的区域,可采用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分选方式作为补充。 2020年2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23 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管理制度和信用账户,通过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各成员单位
24 “回天”地区一镇六街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创建,通过坚持政府引导、物业主责、居民自治、企业参与、法治保障,鼓励志愿服务、专业承包、积分奖励等多种形式,探索适合居民、便于操作的垃圾分类模式,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 2020年4月 “回天”地区一镇六街道
区城管委
北京环卫集团
四、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24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验收工作。 2020年6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25 目前我区已经完成创建30%,还有30%待验收,继续开展剩余30%片区创建工作。2020年完成90%的示范片区建设任务 2020年12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五、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
26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制定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 2020年12月 相关镇(街道)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27 全区97%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2019年12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28 到2020年底,推进焚烧和生化处理。杜绝原生垃圾填埋。 2020年12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国资委
29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昌平阿苏卫焚烧厂等设施建设运行,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昌平区原生垃圾“零填埋”。厨余垃圾稳定处理。 2020年12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国资委
30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扶持政策,加大厨余垃圾生化处理后资源化产品应用与推广工作力度。 2020年5月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31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2020年4月 区规划自然资源委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
各镇(街道)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32 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尾菜等就地或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2020年4月 各镇(街道)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 区城管委
区规自委
区生态环境局
七、重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流程
33 按照区块链技术原则搭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流程再造,确保全链条无缝衔接。建立垃圾分类责任人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数据库,确定各主体的唯一身份识别代码,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的责任,将各类责任主体规范运行情况记入信用信息数据库。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区科委
区经信委
34 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交接垃圾环节设置交易场景,生活垃圾投放与收集企业、收集与运输企业、运输企业与处理设施之间,应对各品类分类垃圾的来源、重量和收运去向等进行确认,厨余垃圾要引入质量判定流程,可回收物要记录具体回收品类和重量,信息实时上传到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各镇成员单位
35 规范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作业流程和管理标准,对不符合垃圾分类和环保要求的运输企业和车辆予以清理。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区住建委
区城管执法局
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36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厉行节俭,使垃圾分类减量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鼓励各类商会及环境卫生、循环经济、物业服务、旅游旅馆、餐饮烹饪、家政服务、商业零售等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引导企业行为,推广先进技术,落实垃圾产生者分类和减量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2020年4月 区发展改革委
区商务局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科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镇(街道)
37 制定“光盘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在餐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 2020年4月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宣传部 区城管委
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区城管执法局
38 完善支持政策,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餐饮单位控水控杂,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标准。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管执法局
39 制定餐饮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用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0年1月 区商务局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制定党政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0年1月 区城管委 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
41 制定宾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20年1月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城管委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2 鼓励开展旧货交易,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并组织实施。 2020年4月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城管委
43 以减少进入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的垃圾量为减量目标,各镇(街道)组织落实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大力促进源头减量,提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0年12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44 制定快递包装、电子商务企业源头减量工作方案。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实施包装物回收。 2020年2月 区邮政管理局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45 制定、推进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的工作措施,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2020年4月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道)
46 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纳入循环经济促进和清洁生产促进相关政策。 2020年4月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各成员单位
八、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47 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公用〔2018〕2895号),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48 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的数据统计、物流调控、资金结算和督查考核功能,垃圾处理费须通过市级平台结算。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49 参照市级政策建立面向示范片区的垃圾处理费结算机制和分类减量以奖代补机制,促进垃圾治理投入由末端向前端转移。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50 开展垃圾分类成本调查,研究制定促进责任人履责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垃圾分类投入保障和成本管控。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各镇(街道)
51 健全垃圾分类市场运行机制,畅通社会企业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基于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的专营政策,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投资促进政策。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委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道)
九、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
52 街道(乡镇)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发挥党建引领、宣传动员、督促引导、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调动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镇(街道)明确分类监督负责人,建立垃圾投放收集环节巡回监督检查机制。 2020年4月
各镇(街道)
区城管委
区委社会工委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53 借助党员“双报到”,鼓励党员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党员家庭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组织街巷长、“小巷管家”、楼门长参与垃圾分类管理,在胡同街巷、楼门建立垃圾分类公示榜。动员社会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入户宣传、现场指导、投放监督。 2020年4月 区各镇(街道)
区委组织部
区委社会工委
区民政局
区城管委
团区委
区妇联
十、强化社会宣传动员
54 制定落实《昌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 2020年1月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55 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高频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重点抓好知识普及,联合政务APP、官方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推送垃圾分类知识,掀起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潮。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道)
56 着力培养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各街道(乡镇)组织开展“面对面”的垃圾分类知识入户宣传,组织社区小课堂培训,充分发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社区张贴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挂图、条幅海报、标语口号,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道)
57 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区教委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及学前教育教学。到2020年底,各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2020年12月 区教委 各镇(街道)
58 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和志愿服务作用。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动员小巷管家和城市管理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团区委 各镇(街道)
区委社会工委
区民政局
区妇联
十一、发挥垃圾分类执法强制作用
59 依据修订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区城管执法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方案。 2020年2月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60 建立监督投诉机制,发现乱投垃圾和混装混运行为,居民可拨打电话举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格查处垃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严厉处置违规行为。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采用先教育劝阻、再书面警告、后执法强制的方式,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2020年5月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十二、保障措施
61 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制度。设立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例会、拉练调研、信息报送、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2020年1月 区城管委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2 压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由专人负责,建立自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020年1月 各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
63 定期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和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020年4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64 研究建立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树立管行业管垃圾分类的理念,建立联动机制,条块结合,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日常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综合考评通报。 2020年2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65 制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调查方案,定期组织开展。 2020年1月 区城管委 各成员单位
66 建立垃圾分类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垃圾排放登记系统,并作为垃圾分类重要抓手,计量垃圾分类成效;二是聘请第三方进行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和责任;三是补充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全系统管理。 2020年2月 区城管委 各镇(街道)
区财政局
附件2:
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
及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审议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精神,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设立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专班推进、重点突破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府联席会议,主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城管委主任为副召集人,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作为区级工作专班,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委主任黄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和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兼任。
二、工作组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常协调联络和工作信息管理,组织联席会议,起草拟定重要文件、文稿、信息,拟定联席会议工作计划任务;建立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督察考评工作;负责执行垃圾分类治理相关财政、价格、收费等配套政策。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重点任务推进组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建设任务协调推进工作,协调落实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昌平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规自委昌平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邮政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三)宣传动员组
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文健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专班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调研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拉练调研,观摩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班采取明查暗访或基层座谈等方式,开展工作调研。
(三)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保持联络人员的相对稳定,遇人员调整及时报送工作专班。
(四)集中办公制度。为加强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区级专班工作,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在一定时期内,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区级专班集中办公,形成部门合力,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日常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五)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每月上旬、下旬通过邮箱报送信息(每月2篇),不定期报送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典型做法。区级工作专班编辑整理后呈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
(六)检查考评制度。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建立本行业和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工作制度,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并将考评结果每月报送区级工作专班;区级工作专班围绕重点工作推进,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引领,强化服务,建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考评。
(七)通报制度。区级工作专班定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评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对于市级领导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重点工作,由专班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按照要求落实,并反馈工作情况。
附件: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区政府副区长李志杰
副召集人:区城管委主任黄建军
成 员: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高金红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哈申格日乐
区武装部助理员祁献慧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副局长高卫林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姬爱国
团区委副书记赵婧
区妇联副主席孙雪莲
区教委副主任崔红英
区科委二级调研员李春红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魏福顺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杰
区国资委副主任赵永宽
区财政局副局长郭盈
昌平公安分局科长王森春
规自委昌平分局副调研员丁军强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孙云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沈维明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调研员贾月林
区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高克瑶
区司法局副局长丁岳
区商务局副局长宋红
区园林绿化局副书记张树玲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蒋国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红
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高保江
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崔嵩
各镇街副镇长(副主任)及北企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