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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北京市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审议稿)
为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首环建管[2019]5号)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组建方案和工作制度的通知》(首环建管办[2019]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法治先行,依法治废;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以上率下,主体履责;坚持突破难点,建立互信。
(二)主要目标
加强垃圾分类的科学管理,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群众垃圾分类习惯养成。2020年,昌平区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镇(街道)占比达到90%以上;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昌平区垃圾分类坚持“干湿分开、资源回收”的技术路线,按照终端分类处理工艺,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标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暂存要求。居住小区、党政机关和社会单位垃圾分类的基本品类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收集容器由标识、文字和颜色(绿、蓝、红、灰)构成。
(二)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分类
1.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强制分类。把强制分类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党政机关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和区发改委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好本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2.推动各类学校、医院等单位实施强制分类。区教委、区卫健委、区文旅局等行业管理单位,以及车站、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特点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有专业资质的收运企业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
3.推动经营性场所开展强制分类。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各类经营性场所,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配合区城管委、属地镇(街道)和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强制分类全覆盖。
(三)提升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水平
1.分类投放环节。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等相关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到设置合理、标识醒目。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单位负责,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负责。垃圾分类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基本分类组合设置投放站点,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交投点,分类投放站点应公示垃圾分类常识。有条件的社区应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暂存点。
各社区应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投放模式,可采用固定式、流动式和组合式等模式,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分布点位、投放时间和投放方式,以及各类垃圾的收集、运输责任单位名称、收运负责人、收运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例如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管理制度和信用账户,通过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重点推动厨余垃圾居民自主分类和提高分出质量。积极鼓励推广方便居民投放和改善投放环境的可降解垃圾袋、厨余垃圾自动破袋、桶内快速除臭及垃圾袋自动封扎等技术。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投诉机制,鼓励邻里提醒,守望相助,发现乱投垃圾和混装混运行为,居民可向区城管执法局(分队)拨打电话举报。
2.分类收集环节。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根据小区实际,采用“桶换桶”、“桶车对接”等分类收集模式,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区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将小区收集暂存的有害垃圾运至危险废物处置厂进行处理。区城管委按照垃圾分类实际需求,制定密闭式清洁站改造提升计划,逐步推进垃圾楼、中转站等设施增补和改造。在条件适合的区域,可采用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分选方式作为补充。
3.分类运输环节。鼓励垃圾运输企业建立“绿色车队”,统一各品类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车型、涂装和标志标识,公示单位名称和电话,易于群众识别监督。逐步推行实施分类运输车辆身份识别、行驶轨迹、称重计量等信息实时监控。
(四)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继续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落实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在物业管理齐全、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的镇(街道)优先开展。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考核验收办法》,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分年度实施示范片区创建验收工作。强化示范片区日常检查,建立垃圾分类“日抽查、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曝光典型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创建验收合格的示范片区以三年为考核周期,持之以恒把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