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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条例

 


垃圾分类


及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审议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4号)、《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精神,加强科学管理,推动习惯养成,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设立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专班推进、重点突破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政府联席会议,主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城管委主任为副召集人,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
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委,作为区级工作专班,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委主任黄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和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兼任。
二、工作组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日常协调联络和工作信息管理,组织联席会议,起草拟定重要文件、文稿、信息,拟定联席会议工作计划任务;建立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督察考评工作;负责执行垃圾分类治理相关财政、价格、收费等配套政策。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重点任务推进组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建设任务协调推进工作,协调落实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确定的有关工作任务。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昌平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规自委昌平分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邮政局、区商务局,各镇(街道)。
(三)宣传动员组
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各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
组    长: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副 组 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文健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城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昌平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专班各工作组的工作汇报,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调研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每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拉练调研,观摩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班采取明查暗访或基层座谈等方式,开展工作调研。
(三)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保持联络人员的相对稳定,遇人员调整及时报送工作专班。
(四)集中办公制度。为加强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区级专班工作,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在一定时期内,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区级专班集中办公,形成部门合力,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日常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五)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每月上旬、下旬通过邮箱报送信息(每月2篇),不定期报送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典型做法。区级工作专班编辑整理后呈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
(六)检查考评制度。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建立本行业和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工作制度,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并将考评结果每月报送区级工作专班;区级工作专班围绕重点工作推进,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引领,强化服务,建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考评。
(七)通报制度。区级工作专班定期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评情况报送区委区政府。对于市级领导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重点工作,由专班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按照要求落实,并反馈工作情况。
附件: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昌平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区政府副区长李志杰
副召集人:区城管委主任黄建军
成    员: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高金红
区城管委副主任曹晓兵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张理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哈申格日乐
区武装部助理员祁献慧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副局长高卫林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姬爱国
团区委副书记赵婧
区妇联副主席孙雪莲
区教委副主任崔红英
区科委二级调研员李春红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魏福顺